无意评判某一种的好坏,但作为一个专业的刑事辩护人,一定要有敏锐的触角,善于观察周遭,善于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更要善于从事物的表面窥见背面隐藏的其他。
在一般情况下,上述这些证据材料就是本案提交到法院的全部证据材料了,检察院是不会再进行补充的。如果说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一审开庭前再补充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众所周知,刑事诉讼法属公法范畴,公法有一句著名的话叫做“法无授权即禁止”,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未明确授权检察院可以在这个阶段可以补充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若检察院在此阶段补充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作为辩护律师视情况可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首先想到的就是与办案人员“勾兑”。其实,“勾兑”是花钱费力不讨好的,他们不清楚公检法是一架庞大的分工合作的机器,不是某一个人可以完全逆转的。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而其亲属经向办事人打听,认为判无罪不可能,让其认罪,争取从宽量刑。作为律师我们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根据事实和法律,分析案情,告知利弊,提出建议,最终以被告人的意见为准。
还有一种情况是两方本来证词对的上,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一方却翻供了,这种翻供就无效,不能推翻原有的判决。所以言辞证据容易变化,虚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个时候用点很少,脱粒机都是用柴油机带动皮带传动脱粒,等小麦打完了。柴油机一端的皮带已经用木根别下来了,另一端还套在脱粒机上,而脱粒机还在高速的旋转,于是我俯身拾起皮带,用力一拉,大概是想让脱粒机停下来。就是这一拉,我感到天旋地转,失去了知觉……父亲抱着我,哭天抢地。但是,一切都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