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警方在某小区抓获了这个以帮别人查询信息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团伙。查明去年5月至9月,万某某(已判刑)先后雇佣文某、孙某、顾某、孟某(均已判刑)和徐某等人,先注册信息技术公司并制作公司网页,将页面挂到网上推广寻找客户,声称能帮助客户查询个人详细身份信息、微信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手机位置、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自行编造的虚假信息发送给客户博取信任,后以收取手续费、保密保证金等为由骗取客户钱财共计53万余元。其中,徐某参与骗取受害人李某等人11300元。
根据对应的电话号码顺藤摸瓜,失踪人很快就在浙江台州的一个高木当小区被合法探侦发现。当晚11点交接时,他将蹲点抓拍的照片,楼栋号、房间号告诉委托人,案子就算结了。正规的探侦业务,只取证,不进门,不逮人。看着十四个人一窝蜂地冲进房,把人给堵在里头,合法探侦才安心地收了尾款走人。
探侦公司在处理这些委托任务时,主要依赖于招收一些合格的探侦。据悉一家探侦公司在招聘探侦时,要求也会比较严格,没有相当的的专门素质或者是具有相关经验的人是难以胜任探侦的工作。并且在能力之上正规的探侦公司更加注重的是招聘新人的品德因素。
这是大多数委托人都会提出的要求,这是一个王炸,不会给对方留下只要有那么一个辩解的余地,但一个有职业素养的探侦,面对这一要求时,“拒JUEe,相当的是拒JUEe的,这是隐私。”
大概狗仔队的名声从来就没好过,因为他们真的像条狗,嗅觉灵敏,专挑人家隐藏。的地方下手,然后抖落出一堆花边新闻,于情于理于法似乎都说不过去。可为什么人们在阅读、观看的时候想不到这一点呢?欣赏的时候尽想着过瘾了。看来,人们的心理还是需要这些八卦的。甚至我在想,一个明星看到另一个明星的八卦,NO.1反应应该是好奇,第二反应应该是过瘾,第三反应应该是会想到自己,第四反应则是拍案而起,因为城门失火会殃及池鱼。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今年是好探侦进入私家探侦行业的第十五个年头。“这行一般都是师傅带,很多细节要言传身教。”在好探侦看来,私家探侦这一行门槛非一般低,但是很多东西都要靠师傅去传授。跟踪和偷拍中的小技巧,如何伪装打扮自己,如何和陌生人沟通交流……这些处处都有玄机。如果没有人带,自己琢磨恐怕很难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