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目标在哪里,之后要搞清楚案件现状如何,zhui后,为了实现目标,必须在现状和目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具体方案。
侦查阶段一结束,侦查机关会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是此案件就进入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首先想到的就是与办案人员“勾兑”。其实,“勾兑”是花钱费力不讨好的,他们不清楚公检法是一架庞大的分工合作的机器,不是某一个人可以较多面逆转的。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而其亲属经向办事人打听,认为判无罪不可能,让其认罪,争取从宽量刑。作为律师我们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根据事实和法律,分析案情,告知利弊,提出建议,zhui终以被告人的意见为准。
律师接受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所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是介入辩护后的首要工作,而成功、专门的会见则是后续能够有效开展辩护工作的基础。刑事案件不同阶段的会见工作侧看重下有所不同,但是有几个方面是相同的:(1)通过交流,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2)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或核实证据材料;(3)向当事人确定辩护方案;(4)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如何依法应对诉讼进程(将当事人培训成“半个律师”);(5)亲情交流,转达家属对当事人的关心和问候。
毒品纵然可恶,毒贩也应被严厉打击,我们可在案件之外,表达自己的立场。但当你接受委托站上辩护席,你在这个案件之中,都不应将毒品之恶,毒贩之恶贯注到辩护之中,即使那是“文学作品”,却也是你曾服务过的真实案例,真实的当事人,还冠有你辩护人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