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抓住一个案件的核心环节,体现一个律师的业务水平,其实律师辩护和法官办案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我很喜欢那些单刀直入言简意赅的律师。我开庭特希望辩护人把看重下说出来。很多律师喜欢长篇大论,有的辩护词写的像中篇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没看重下,quan面铺开像撒网一样zhui后反倒出国不好。所以抓住核心环节,就能一锤定音解决问题。比如,一看这个案件做无罪不行,证据很chongfen,可以罪轻辩护,被告人从轻处罚,自首、立功、退赃,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
师从田老师以后,我的刑事业务水平开始有了新的飞跃。田文昌老师,于我而言,是律师生涯的一位不一般重要的“引路人”,也是我相当敬仰的学习榜样,他让我对刑辩律师的辩护理念、法律素养、职业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提高。
在这里我弓虽调一下,我们说的专家论证意见不是证据,就是一个建议和参考。他们不出庭,主要是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生活中总会有这样的情境,有的人对周遭环境比较敏锐,善于从一个事件发散而出许多联想,而有的人就稍显麻木迟钝,对环境、周遭的变化不能飞速感受到。
需要补充的是:律师在侦查阶段还需要向当事人了解是否存在对其有利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即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材料线索)。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quan面收集案件证据材料(既包括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思维集中于破案、打击犯罪,则很容易忽略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因此,如果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而侦查机关没有收集的话,辩护律师则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申请书》《关于××被控××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律意见书》《变更弓虽制措施申请书》等一系列的辩护文书,以争取对当事人zhui有利的结果。
以此类推,每一个故事zhui后,都有这么一段直指人心的洞察,指引着我们认真思考人世间真正的武器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