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全国各地都在宣传张海迪身残志坚的故事,张海迪的故事给了李长青很大的精神力量。同时,他还阅读了一本《青年知识手册》等书籍,给他很大的鼓励和精神支持,让他相信,靠知识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辩护律师二审庭审时指出,抗诉意见书犯了逻辑错误:一是“知情”尚存疑,如何谈“密谋”?二是在试枪目的尚未解决的前提下,贸然认定提供枪支;三是普通宴请认定为帮助犯罪;四是被告人容某良与同案犯在广州会合的指控仍然存疑,其如何通报得知案情?
梁雅丽:2005年时,我曾捧下江苏律师辩论大赛的优胜奖,我细致敏锐的辩论思路得到了被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田文昌律师的认可,最后被招入麾下。
设立刑辩制度的目的本就是为了实现控、辩、审的三角平衡,从而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倘若辩护律师不替被告人保守秘密,那么被告人也就不敢请律师,那么控、辩、审的三角就失去了辩这一角,公平正义将不复存在!
对证人的回答,经验不够的律师经常会听错,误解证人的答案,对证人的答案,必须仔细认证听,一面做笔录,把证人回答的内容一字一句的记录下来,因为证人可能讲话不太清楚,也可能临时改变证言,盘问的时候,如果他否认讲过,把笔录来出来,他就不好反驳。
面对业界多年来在思想层面的不同看法,在中国刑辩律师界,以田文昌老师为代表的资深大律师认为,刑辩律师所从事的业务才是高端业务,因为刑辩律师是为当事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而辩,刑辩律师所从事的是无限崇高与正义的事业,这种事业可以保障人权,促进和推动司法公正,对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田文昌大律师关于此争论的看法很有见地,听后让人有振聋发聩之感。但是,笔者在此亦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无论是刑事辩护业务还是民商业务,无必要定要分个高下。作为律师而言,不管做什么业务,只要件件能做好,只要件件能做到极致,窃以为,这就是高端业务。那种非要在不同业务之中决个三六九等出来的思想,个人觉得一是没必要,二是也缺乏看得见或具体衡量的标准。试问,什么是律师业务的“高端”,什么又是“低端”?恐怕无人能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