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得最多的应该是罪轻辩护。罪轻辩护要善于揣摩法官的心理,因为罪轻辩护都是在幅度之内的,或者减轻处罚。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做罪轻辩护的时候,律师有很多工作可做。比如常见的,首先被告人认罪。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财产类犯罪把赃都退了并且表示可以交罚金。伤害类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2、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容某良所有的犯罪行为,所依赖的证据均存在重大矛盾,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及补强,有些言词证据是孤证,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因此,现有证据既无法证明被告人容某良在梁某兴被害案件中有任何的参与行为,更不能证明被告人容某良在案件中实施了纠集、指使、密谋、参与试枪、提供枪支、事前事后出钱的主犯行为。为此,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容某良涉嫌故意杀人罪,其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容某良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方面,除了需要准备法律规定本身,还需要准备案件专业知识。同样是这一个倒卖文物的案子,涉及到假文物是如何制作的,庭审过程中真的讨论了这个问题。我们背后的观点就是,这个被定为一级文物的青铜鼎不是一件真文物,是一件假文物,是用一种胶水粘合而成,用某一种化学原料可以再化开,因为我们准备了这个专业知识,整个过程很顺畅具体,法官听的也会很仔细。
又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