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慢。有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反应迟钝,对于公诉方的讯问及举证和证明目的等意见不能及时听懂听清,没有立即领会对方所提出的核心的观点,从而不能做出快速反应,结果半天不知如何应答,僵在法庭上,或乱答一气,答非所问,不能争锋相对,没有针对性。
第三,律师要向当事人告知辩护人在庭审的发问内容,同样需要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辩护人的发问。在开庭前的一周,律师应该完成《庭审发问提纲》,庭审发问的目的就在于要通过必要的发问把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以及事实凸显出来,并反驳、澄清公诉人的不当讯问。关于律师如何进行发问,笔者在《刑辩律师对被告人发问的技能与技巧》一文中已经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律师在庭审前会见,最重要的就是要依法指导当事人配合律师的庭审辩护工作,依法指导当事人如何如实回答律师的发问,有助于双方在庭审中产生良好的配合效果。
优秀的辩护律师,要坚持做到执业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权益,而不是把自己的理想、追求或者其他利益置于被告人利益之上,更不是用自己的意志去绑架被告人;其次,要形成良好的专业素养,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及成熟处理案件的综合能力,就不能进行有效辩护,甚至会损害被告人的利益,成为不受欢迎的辩护人。
这些方法虽然百花齐放,貌似很不错,但是却都有致命的缺点——阅卷时耗时耗力,搞的精疲力尽,开庭时手忙脚乱,导致庭审效果不佳,最终引来客户的抱怨。